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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【 練功筆記之一 】   

樂假苦真的「選擇」


一晚班

灰色蝴蝶蘭棲息在綠草上

圖片來源/ Wix

(A)

人之所以痛苦,是因為有「選擇」,要選擇就會對事物先做「分別」,有分別就起好惡,就有嚮往或逃避,嚮往但得不到,逃避卻無法脫離,就產生苦的感覺。

 

人類能站在食物鏈的頂端是因為有發達的大腦半球,主宰各種感官的認知、連結、處理和反應。這些都屬於「識」的範圍,利用知識和經驗的累積,做出「分別」,追求喜歡的事物;排除不喜歡的事物,我們畢生都在用「識」的力量與外境做追逐和逃避的互動。生物學上愈高等的物種,其「識」愈精緻、強大,較低等的物種則反之。人位居演化的頂端,其「識」力量強大,故造成的震盪幅度當然極端激烈,產生的痛苦就最複雜、強勁。當然「識」也可能給我們嬴來快樂,但快樂大都是有限的,且可能因食髓知味追逐再次體驗,卻可能失敗而跌得更慘,反而造就下一個更深痛苦的因,這就是佛教說的「樂假苦真」。

 

要免除痛苦、想要解脫,就要「重新選擇」,它不是反悔地重回選擇的原點做變更,而是提升選擇的觀念和維度,避免重蹈覆轍。學習以「沒有分別心」做選擇,對事物只是感受,沒有認知,隔離「識」的參與,順其自然的選擇,是合乎本心的選擇。

 

「識」是有瑕疵的,六識都是如此,具有強烈的習性色彩。例如魔術表演就是利用「識」的僵化認知,故意反「識」操作,令人出乎意料。所以事物不能以「識」作選擇,因「識」參雜慾望、得失,有得失就有痛苦。試著提高層次,以「智」「真意」做主,「智、真意」的運作是「感受」不是「分別」,是「道」、「自然」,是「本心、本性」。如:發現嬰幼兒走向馬路,毎個人都會立即制止,這是不用想的,這個過程沒有分別心、沒有第二種做法、沒有慾望、沒有利益考量,這就是本性。

 

毎個人的習性、經驗不同,意識的認知就不相同,由意識所做的選擇當然就不一樣,所以若有愈多人的選擇相同,就表示那個選擇愈接近「本性、道」。如上嬰幼兒之例,幾乎所有人的選擇都會一樣,表示這種選擇是來自於本心。

事物若會讓我們覺得痛苦,就表示當初的選擇有「識、分別」的涉入,是含有慾望的考量,因慾望才會有苦樂(樂假苦真)。不論覺得樂或苦都是提醒我們,仍然存有私心、慾望。從另外方面說,慾望也不是毒蛇猛獸、萬惡不赦,既然生而為人,就是修行未至圓滿,難免存在或多或少的慾望,若遇到慾望的得失所帶來的樂與苦,當下安心地感受,不要高興也不要遺憾,重要的是不要「保留在心中」反覆回味或悔恨,而要反思當初內心「為何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,找出內心的「分別」和「自私自利」,試著去消減它。

 

(B)

「有愈多人的選擇相同,就表示那個選擇愈接近『道、本性』」……這個說法值得商榷喔。因為人心大概都是趨利避害的。應該是說,「本心、道」是不用選擇,而是當下的本能反應。

我有個朋友從一級貧民的孤兒奮鬥向上有成。他說「若要問我人生小有所成的關鍵,就是沒得選擇。因為沒得選擇,所以不論遇到什麼事,我只會想,怎麼解決?慢慢我就不會浪費心力在處理恐懼、擔憂、怨嘆……等等情緒。」

這位朋友曾幫台積電解決所有專家都無法解決的問題,聽起來很神奇,但他說,他只是不帶專業成見巡視一圈,就發現了造成整廠停擺的問題,不過就是小到任何專家都不可能發現的小事。

所以,不帶成見,才能洞悉一切;選擇,看起來是我們的「天賦人權」,卻往往障礙本心自性的顯現。

(C)

「有愈多人的選擇相同,就表示那個選擇愈接近『道、本性』⋯⋯」。這個說法確實簡陋不清。更嚴𧫴地說,其著眼點是因為「我們認為對的事,其實並不一定真是對的」這個論點,所以基礎上是要人心本善,行事合乎天理良知,違心之利不取,理正之害不避,才是進入這句話的門檻。藉此機會再加以釐清補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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